发布时间:2024-11-19 | 发布来源:安庆纪检监察网 |
“今天终于拿到了住房的产权证,非常感谢你们!”近日,太湖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晋熙镇开展监督走访时,家住晋熙镇新建路西侧的詹先生高兴地说。是什么原因,让詹先生如此感慨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2000年6月,原太湖县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原刘羊乡(现属晋熙镇)职工集资新建宿舍楼,当年7月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规划建设单元房16套。2001年,该幢宿舍楼通过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并取得《竣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证书》,但直到2015年4月,晋熙镇人民政府才取得该幢楼的划拨用地证。由于一直没有完善集资建房手续,也就没有办理房产证。近年来,住户信访不断。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督促县资规局专题研究该问题。会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立即核查情况,进行首次登记。7月份,凭集资建房审批手续,将15套集资房登记到户(剩余房屋属晋熙镇人民政府)。詹先生购买了此处的集资房,近期顺利完成了过户手续。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将“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等15件具体实事纳入重点监督内容,聚焦不动产“登记难”小切口,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定期会商研判,完成县人民法院12套房改房、县土产日杂公司16套集资房等的登记发证工作。
“不动产登记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下一步,我们将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着力推动民生实事办理。”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