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7-22 |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16日至7月31日,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对太湖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26日,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向太湖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整改工作有力有序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强化整改自觉。市委第七提级巡察组反馈会议结束后,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和带动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迅速动员部署,系统推进落实,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突出以上率下,坚决扛牢整改责任。院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统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牵头整改具体问题5个。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提升整改质效。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7项33个问题,剖析问题症结原因86个,制定整改措施131条,先后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专题调度会等会议13次,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整改落实。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从个性问题中查找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深挖根上原因,努力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成效,推动各项问题真改实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1.持续强化政治建设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一是加强学习,巡察反馈以来党组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集体学习17次。二是深刻反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落实“第一议题”不到位问题深刻对照检查。三是印发《太湖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细则》,自巡察反馈以来,中心组、党总支分别开展“第一议题”学习9次、12次。
(2)注重增强理论学习实效。一是持续深化理论学习,2025年以来开展中心组学习18次,组织交流研讨14次共计50余人次,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全覆盖式重点发言。二是丰富学习形式,与乡镇党委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学活动,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并组织专题研讨,邀请县委党校讲师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
2.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3)加大黑财变现力度。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论述。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专门团队负责黑财执行案件。三是推动涉案财产实物上交,将涉案黄金饰品移交至县财政局;将涉案不动产及股权移交县国资办。
3.强化网络风险防控意识
(4)加强网络风险日常监管。一是组织学习保密相关文件,进行保密知识测试。二是对巡察反馈的5个栏目已完成日常更新,对官方网站等媒体栏目信息举一反三、动态更新。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次。
4.优化营商环境
(5)规范破产清算案件受理及涉企执行案款发放流程。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内容,提升干警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执行执破融合工作机制,调整专班人员4名,增强专班力量。三是加强案款监管,在执行局设立案款专员,负责对案款发放进行督促监督和对账,责令书面检查1人。四是制定《关于开展走访企业、走访企业家行动的实施方案》,由院领导集中挂点走访11家企业,建立企业司法需求台账,办理企业司法需求29条。
5.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
(6)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一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太湖县人民法院“四类案件”监管指要》。 二是明确各庭室的“四类案件”监管任务,并定期对“四类案件”监管情况进行通报。自巡察反馈以来已通报了5期。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9人次。
(7)规范落实审判监管措施。一是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举一反三对2024年以来“四类案件”中的执行案件合议庭组成情况进行排查。二是对执行案件未组成合议庭的承办人进行集体约谈5人次。三是将“四类案件”监管纳入审务督察工作范围,常态化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四类案件”未组成合议庭的情况。
(8)提升案件审理质效。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召开专业法官会议8次,召开审委会7次,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审议,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案件审理质效。二是加大对执行异议案件的审查把关力度,进一步规范执行异议案件办理。经核查2025年执行异议立案38件,成立案件仅6件,呈下降趋势。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3人次。
6.积极推动司法审判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9)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一是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是制定《太湖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工作实施细则》细化管理,2025年以来制发司法建议6份,相比同期增加3份,排名全市基层法院前三。
(二)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管党治党责任方面整改情况
7.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0)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加强学习,修订完善《太湖县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办法》,规范案款管理责任和案款收取发放流程。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促改加强作风建设。三是对执行款存放办案人员个人账户逐笔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集体约谈8人次。四是制定廉政风险防范责任清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11)抓实干部教育管理。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抓住“关键少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各庭室排查廉政风险,梳理风险点119个,制定防控措施98条。二是加强责任落实,制定《太湖县人民法院日常谈心谈话实施细则(试行)》,加强日常队伍监督管理。三是强化监督合力,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工作,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协作,配合查处干警违纪行为1人次。
(12)规范发放司法绩效。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二是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检讨。三是对分管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四是扣发、追回不应发放的司法绩效7.842万元。
8.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3)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一是加强学习,由主要负责同志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每半年度召开党组会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累计梳理风险点119个,制定防控措施98条。四是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制定《太湖县人民法院日常谈心谈话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日常谈心谈话流程,累计开展谈心谈话58人次。
9.优化司法便民服务
(14)规范诉讼费退费及执行款发放工作。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二是设立案款专员加强案款管理,定期督促、对账。三是组织第三方审计公司进行审计工作,对不明款进行核查。四是加大退费退款力度,巡察反馈的630件案件204.56万元诉讼费中,退费543件185.85万元,结算87件18.71万元,全部处理完毕。巡察反馈的137.2万不明执行款,已发放125.94万元,剩余11.26万元所涉案件在新启用的“一张网”系统中没有记录,无法认领,已向上级法院提交情况说明。
10.加大制度执行力度
(15)规范执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一是规范参审流程,在“一张网”系统设置参审案件上限29件,2025年以来未出现陪审超过30次情形。二是强化制度执行,2024年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的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100名,并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动态调整,每季度统计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连续三次不参审将报请人大进行调整,2025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均规范参审,未进行动态调整。
(16)加大立案审查力度。一是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提高干警对规范立案的认识。二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明确执行事务中心值班人员职责,规范执行立案流程。三是对分管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17)严格落实合议庭制度。一是组织全体员额法官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等内容。二是对巡察反馈以来发回重审案件进行排查,未发现重审案件合议庭成员与原审案件合议庭成员相同情形。三是将合议庭评议工作纳入审务督察工作范围进行重点检查,未发现存在合议庭评议工作方面的问题。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提醒谈话、批评教育2人次。
(18)规范审委会人员组成。一是认真学习《太湖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深刻对照检查。二是动态更新审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在人员调整变动时,及时提请县人大任免、补充,截至2026年6月,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11人,符合规定。
11.加大资金、工程领域廉洁风险防范力度
(19)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一是认真学习《太湖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院综合办公室开展资金、工程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制定廉政清单,防范廉政风险。二是根据白条列支问题核查结果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人次。
(20)规范资金支付审批。针对大额资金支付对象与出具票据方不一致问题,组织对两笔支出与出具票据方不一致原因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人次,并自2026年起,1000元以上的资金支付全部启用公务卡进行报账。
(21)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太湖县人民法院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小型工程建设管理。二是对非项目支出的费用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2)加大项目采购把关力度。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文件,强化规范采购意识。二是制定《太湖县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办法》,邀请派驻纪检组共同验收1次,聘请第三方公司验收1次,均未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情形。三是根据两笔采购项目核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2.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23)提高法律文书质量。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加强业务培训。二是对巡察反馈的合议庭评议、庭审笔录未签名的补充签名。三是制定《太湖县人民法院法律文书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常态化开展每季度发改案件评查工作。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4)规范检察建议办理和档案移送工作。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印发《太湖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流程》,规范办理检察建议。二是与县档案局进行对接,根据要求已建立移送清单。三是对8份检察建议办理超期问题进行核实,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4人次。
(25)改进司法作风。一是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等内容。自2025年12月起开展审务督察工作时,将着装问题作为重点督察对象,督察中未发现着装不规范问题。二是根据市中院审务督察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4人次。
(三)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整改情况
13.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26)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一是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对照检查。二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内容,进一步厘清“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和决策程序。三是对时任分管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7)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一是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明确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2026年3月各党组成员均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人次。三是建立院领导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机制,指导党支部工作25次。
(28)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是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党支部重点学习内容,纳入每月党建工作提示内容。二是组织第五党支部补学通报内容,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警示谈话。三是党总支加强对各党支部督查,及时跟踪指导。
14.抓实机关党建工作
(29)提高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斗争性。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2人次。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参加2025年度全县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及2026年度全市人民法院党建业务培训班,提升党建业务水平。
(30)打牢党建工作基础。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印发《太湖县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要点》,推行“清单式”党建,自2025年以来累计印发了15期提示单。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3人次。三是加强党建督导,成立党建督导组,组织党建业务互查。
15.提高队伍能力素质
(31)提高干警综合素养。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制定《太湖县人民法院调解审查流程指引》,规范开展调解工作。二是加强立案审核把关,规范执行案件的立案流程。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书面检查3人次。
(四)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方面整改情况
16.持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32)加大督促整改力度。一是专题研究,召开党组会听取上一轮巡察整改工作汇报。二是对2起案件未恢复执行、7起案件已恢复执行但未完全执行到位的案件,重新立案执行,2件已结案,3件执行到位部分款项,4件正在执行中。三是制定《太湖县人民法院法律文书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法律文书写作”专题培训,组织专项审务督察,未发现着装不规范等问题。四是责令承办人进行书面检查。
17.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任务
(33)抓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一是组织评估公司对基层法庭大楼进行资产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完成登记。二是组织人员对209.4万元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全部登记在册。
三、聚焦成果转化,注重标本兼治,推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注重成果运用,提高整改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注重总结整改经验做法,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以制度立规矩、促规范、提质效。
(三)坚持改治并举,锻造过硬队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在转变司法理念、优化司法服务、提高司法水平上持续发力,加大严管严治力度,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162262;邮政地址:安徽省太湖县晋熙镇晋湖路35号;电子邮箱:ahthxfy@163.com。
中共太湖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