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3-24 |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巡察。2025年2月27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向本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巡察整改主责意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部署并督导整改工作,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人。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主持召开8次专题党组会,牵头负责8个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全面深化理论武装
(1)抓实学思践悟,推动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贯通。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11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深入研究部署数字检察等重点工作。三是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开展太检大讲堂、畅言检谈等活动5次。
2.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2)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一是组织学习办案职权清单等文件,规范不捕不诉案件汇报请示程序,严格按照职权清单运行。二是开展案件月讲评5次,讲评案件10件,提升干警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落实“每案必检”,将案件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档案,作为检察官入额和退额、考核和遴选、晋升奖励和问责惩戒的重要依据。
(3)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一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相关重要论述,对12名干警开展集体提醒谈话。二是规范监督行为,加强审核把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16件。三是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法院裁判落实三级同步审查,提出抗诉2件。
(4)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一是增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力量,安排2名干警常驻监管场所。二是加强对监管场所收押、出所、羁押期限、执行刑罚活动等全方位监督,提出纠正意见3件。三是采取集中巡查+日常值班的形式,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开展集中巡查2次,提出纠正意见15件。
(5)着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成效。一是开展业务集中学习,提高干警履职能力。二是多措并举杜绝类案群发和监督不精准,全面排查并剖析问题成因,提高监督精准性。三是加大深层次违法与虚假诉讼线索排查,发布征集公告,调取审查民事行政案111卷,受理虚假诉讼案1件。
(6)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一是拓展线索来源和法定领域案件办理,出台举报奖励办法,常态转化代表委员建议,成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17件。二是规范程序增强力度,集中学习流程规范,排查类似问题并警示。三是发动公益诉讼志愿者参与办案,依据提供线索成功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件。
3.有效推进数字检察建设
(7)主动创新应用。一是积极转变理念,持续抓好数字检察“一把手”工程。二是党组专题召开数字检察工作调度会,及时传达上级院要求。三是合理建模,加大用模力度。2025年本院代表安庆地区在全省“数字检察看市县”工作经验分享会上做交流发言。
4.严格细化案件质量管理
(8)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一是针对文书制作等瑕疵问题进行纠正。二是落实部门管理,对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重要法律文书落实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案管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三是业务部门组织学习《案卡填录指引》和《案卡检查要求》,严格落实案卡填录管理。
5.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9)实质化开展流程监控。一是各业务部门加强联动和业务学习。二是安排专人常态化开展流程监控。2025年开展流程监控83次,其中制发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46份,口头提示37次。三是开展执法督察,重点关注执法流程监控及案件质量评查。2025年开展案件评查6次,评查案件数112件。
6.强化民生司法保障
(10)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党组及时进行研究。一是党组切实强化对信访工作的重视。打造的“检信共解”品牌被确定为太湖县2025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二是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常态化开展检察长接访活动,2025年检察长接访7次,副检察长接访9次。三是树立正确政绩观,提高司法救助办案质效。定期筛选受理案件,高质量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7.强力推动检察服务高质量发展
(11)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党组书记走访企业4次,听取企业建议。二是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全面梳理公安机关挂案情况,推动清理19件挂案,其中移送审查起诉3件,撤案16件。三是每月安排专人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值班,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推动争议问题解决。
(12)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一是加强追赃挽损力度,在办理的2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督促挽回资金损失120.22万元。二是切实做好非法集资类案件的风险预案,设立“检信共解”工作室,积极化解信访矛盾,做好相关维稳工作。三是对办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就本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行为的监管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件。
8.扎实开展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
(13)强化行刑衔接工作。一是制作《两法衔接工作提示函》送达15家行政执法机关,推动省级两法衔接监督平台实质应用。二是组织办案人员学习《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对刑事不起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加强部门衔接工作。三是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4件。
9.推动社会法治建设实现新提升
(14)助推社会综合治理。一是召开案件办理综合分析会,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类案件办理,提出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二是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规范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制发程序。三是加强检察建议制发管理和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跟踪问效,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
(15)法治副校长全面覆盖。一是调整法治副校长名单,选派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法律理论功底深的4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二是根据县教育局计划,安排山区、畈区各1名法治副校长、城区2名法治副校长。三是加大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力度。开展线上宣传4次,线下法治进校园5次,法治进乡村、进社区6次。
10.切实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16)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院党组听取未检工作汇报,并组建未检专业办案团队,进一步实现办案团队专业化。二是提升帮教效果,办案人员亲自帮教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未成年人,未出现撤销附条件不起诉情况。三是开展强制报告普法宣传,向县教育局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强制报告落实。
1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7)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研究部署和分析研判共4次。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班子述职报告及民主生活会等对照检查内容。三是规范信息发布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2.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8)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学习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内容8次。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三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开展形式丰富的警示教育活动9次。
(19)落实派驻监督责任。一是已全部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已交县纪委监委存档。一般干部档案留存纪检监察组。二是2025年以来纪检监察组与检察院党组已开展会商会议2次。三是持续强化监督责任和部门联动,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1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规范管理资金奖补。一是深化思想认识,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现全员覆盖。二是强化实践运用,集中学习相关文件并开展咨询,对文件精神的理解和运用更精准。三是落实审核责任,修订《太湖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审核责任。四是坚决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21)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等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文件精神。二是对资产进行再次清点,并按需分配。三是规范预算执行,坚持“无预算不开支”,从源头避免资产闲置和浪费;四是组织专题学习采购相关文件精神。
14.强化对工程建设的管控
(22)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力度。一是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力度,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双达标。二是通过对施工方进行约谈,组织技术人员召开项目推进会,有效解决了施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三是已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追究项目超工期责任。
15.切实完善机关管理
(23)国有资产更加规范管控。一是组织对现有便携式计算机开展清查工作,实现清单化管理。二是组织学习资产管理相关文件规定,资产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显著提高。三是完善《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领用、归还等审批手续。四是组织全院干警召开档案归档培训会,有效提高案件档案规范化能力。
16.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和管理
(24)强化涉案财物管理。一是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设立扣押款项及孳息账户。二是全面排查并按规定处理涉案款项。三是召开检察长办公会调度涉案款处理工作,畅通部门间沟通机制。四是规范台账管理,涉案财物保管室已配备储物格、密封、除湿、计量等设备设施。
(25)加强资金支付审核。进一步加强资金支付审核工作。一是全面核查食堂采购清单与实际支付金额,确保支付无误。二是立行立改发票不规范问题,规范开具劳务费发票。三是严格审核,资金使用合规性得到有效提升。四是进一步完善《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合同管理办法》,建立合同台账规范管理。
(26)公务出行管理严格规范。一是严格落实“皖检通”平台在线派车,全流程线上管理。二是分别签订了车辆定点维修协议和定点洗车协议。三是通过整合用车需求、优化行车路线,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四是严格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确保油卡资金调配顺畅。五是完善《太湖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全院职工开展差旅费报销专项培训。
(27)强化工会经费管理。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工会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切实保障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二是加强对工会规章制度的学习。三是补缴工会会员会费。四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工会账户的会计、出纳工作。
(三)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7.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
(28)深化争先创优。一是加强重点工作谋划部署,召开检察工作会议和务虚会2次。二是树立争先进位意识和导向,通过竞争上岗选任5名正股级干部。三是加强总结提炼,入选省级典型案例2个,市级典型案例12个,获市级以上表彰14个。
18.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
(29)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二是更新完善制度,修订《中共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三是规范党组会议题内容,合理安排议题顺序,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30)严格执行检委会议事规则。一是检委会集体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强化检委会议事规则意识。二是规范检委会议题审核,2025年检委会议题系统流转均经检察长审批。三是提升检委会工作规范化水平。
19.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31)扎实谋划,精准落实。一是党组带头加强党建理论学习,增强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025年以来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三个规定”情况55人次。三是以“益心卫湖”书记领办事项为牵引,推深做实“检察蓝护航生态绿”党建品牌,并在《央广网》《法治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
20.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32)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一是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二是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党组书记带头以普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21.重视发展党员
(33)各党支部及时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一是注重积极与县组织部门联系,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2025年发展党员计划。二是加强党支部之间的交流沟通,做好工作对接,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三是党总支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务知识培训,党总支书记及委员对发展党员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名年轻干警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名同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
22.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34)规范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一是对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下发《共性问题清单》进行研究,自查认领共性问题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二是党组加强对巡视巡察有关内容的学习,研究部署本轮巡察整改工作9次。三是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规定,及时召开本轮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3.扎实推动有关问题整改
(35)巩固巡视巡察整改成效。一是全面排查差旅费报销情况,完成对不规范报销情形的整改。二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五单合一”。三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司法警察队伍管理,强化法警锻炼和培训,做好非警部门的业务工作。
三、坚持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运用
下一步,院党组将坚持聚焦法律监督核心任务精准发力,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强化成果运用。
一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强化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
二是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巩固和深化已取得整改成果的基础上,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更有力的行动,不折不扣持续深化巡察整改。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强化检察履职,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织密扎牢正风肃纪的制度笼子,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理念,找准依法履职的着力点,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更优检察履职为县域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坚实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162000;邮政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晋湖路37号;电子邮箱:ahthxjcy@163.com。
中共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