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1-04 | 发布来源:安庆纪检监察网 |
“以前这里堆放的固体废物,一到干燥天气就尘土飞扬,严重影响生活。如今清理干净了,空气好了,心情也舒畅了。”近日,太湖县城西乡纪检监察干部对环保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访时,树林村村民李大娘感慨地说。
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事关民生福祉和高质量发展。太湖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坚持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等突出环境问题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以严明纪律守护绿水青山。
县纪委监委注重发挥系统优势,建立“县纪委监委统筹指导、乡镇纪委贴近监督、职能部门协同整改”的工作机制,统筹乡镇纪委力量,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插一线开展明察暗访,确保问题找准查实。此前,城西乡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树林村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在道路附近随意堆放固体废物的问题,严重影响周边环境。乡纪委随即启动监督程序,向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精准交办,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推动问题立行立改。
为确保整改到位、防止反弹,县纪委监委着力构建“发现问题—精准交办—跟踪问效—回头看—长效治理”的闭环监督模式。一方面,压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问题即知即改;另一方面,通过常态化“回头看”,督促完善长效机制,实现从“治已病”向“防未病”延伸,确保生态环境问题真整改、改彻底、见长效。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太湖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深化政治监督,严肃执纪问责,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