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3 | 发布来源:安庆纪检监察网 |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筑牢教育系统拒腐防变思想防线。2025年5月22日,太湖县纪委监委组织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及各乡镇学区和直管学校负责人、学校财务人员等70余名教育部门关键岗位职工,走进太湖县人民法院旁听原晋熙镇学区管理中心出纳陈某某职务犯罪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护等环节,还原了陈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全过程,揭示了陈某某由一名人民教师走向违法犯罪的心路历程。最后,陈某某声泪俱下的陈述与忏悔让在场每一名旁听人员都感受到强烈的震撼和警醒。
“看着昔日的同行沦落至今,我深有感触,我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是不可触犯的。作为一名出纳,我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守财务制度,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一学区出纳唐某某在庭审结束后表示。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这堂警示教育课的意义直击心灵,将以此为戒,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警示”长效机制,结合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类型,分层分类组织旁听庭审、开展警示谈话、召开警示教育会等,持续放大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
“把庭审过程变成警示教育的课堂,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能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用好干部身边的‘活教材’,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思想入脑、入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