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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编办开展巡察
   发布时间:2018-04-23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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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4月23日上午,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编办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张菁菁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县编办主任贾光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陈俊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县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机关全体职工参加了会议。

张菁菁指出,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部署,是促进标本兼治的战略举措。开展巡察工作,有助于更好地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助于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助于改进工作作风和提升工作水平。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着力发现和督促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同时,县编办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县委交给的工作任务。

贾光明表示,此次巡察既是对县编办各项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对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体检”,体现了县委对县编办的重视与支持,也是对县编办干部的关心与爱护。县编办全体同志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抓好落实整改,并以此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共同努力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县委第一巡察组从4月23日至4月27日对县编办开展巡察。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556-4161169;短信手机:15855646310;专门电子邮箱:thxwxcyz@163.com;邮政信箱:太湖县晋熙镇普贤路3号  县纪委县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246400;接访地址:太湖县新城高坦路298号教育(茗典)宾馆305房间(接访和接听举报电话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此外,在巡察组驻地和县政府大楼一楼门口东侧,各设置一个举报信箱。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编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县管干部,以及内设机构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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