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22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8月15日下午,县纪委召开机关职工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敏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进行了逐条解释,结合案例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章节,传达了《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通报了2015年度全县科级干部考核结果,对近期委局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上,县纪委新提拔(重用)的六名同志进行了述职。张敏丽对六名同志的述职一一予以点评,并提出殷切希望。她要求大家,一要常“学习”,提升理论水平和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素质;二要知“感恩”,对组织对集体对身边的同志要常怀感恩之心;三要敢“担责”,勇于担当岗位职责的同时,树立补位意识,主动作为;四要善“修为”,努力提升个人综合素养。
会议还对委局机关当前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