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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全覆盖”评查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
   发布时间:2024-01-31    发布来源:安庆纪检监察网

       “案件质量是所有工作的核心,是‘1’和‘0’的关系,失去案件质量这个‘1’,其他工作都将归‘0’,所以必须守牢确保案件质量的执纪执法底线。”这是太湖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刘润球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案件审理是查办案件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因此该县纪委监委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通过全面评查、专项评查、日常评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案件办理的流程进行仔细梳理,尤其是审理工作流程,推动规范办案工作程序。

        “去年我们首次实现‘室地组区’四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对参评的30起案件指出95处问题,召开了案件质量书记点评会,要求参评案件的办理机构限期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刘润球介绍道,全覆盖开展案件评查便于县纪委监委全面掌握案件质量情况,从而精准发现问题,督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增强案件质量意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观念,对内注重向审查调查部门了解掌握案件全貌,对外注重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根据对职务犯罪案件具体情况的分析,严格按照衔接办法,做好检察院提前介入、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后续处理情况的跟踪等工作,遇到问题充分沟通协商,做到与司法机关有效对接。2023年案件审理室共向各纪检监察室反馈问题54次,参加法法衔接会7次,旁听庭审1次。

        “案件质量问题,既是业务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必须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2023年,该县纪委监委共评查案件270余件,发现问题370余个,且已督促整改。同时,通过层层压实案件质量责任,以案件质量评查促审理业务规范化,也推动案件办理过程更为细致、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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