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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以案为鉴,“零距离”开展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3-07-24    发布来源: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近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叶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县检察院指派检察人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庭审过程中县纪委监委、检察院等单位180余名党员干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指控了被告人叶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并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多媒体方式逐一举证、质证,被告人叶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庭审现场,公诉人就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并结合被告人的成长环境、职业经历及其犯罪过程,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公诉机关强调被告人叶某某本来前途一片光明,但却因思想防线的放松,忘记党的宗旨,违背入党初心、违反党纪国法,在金钱面前迷失自我,实在令人惋惜,希望被告人铭记犯罪行为换来的沉痛教训;同时借这次庭审的机会,也希望旁听人员能从本案中得到警示,敬畏法律,遵守法律,自觉地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常怀律己之心,做到权为民所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庭审最后,被告人当庭陈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对自己的受贿行为做了深刻忏悔和检讨,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现场旁听人员聚精会神、认真聆听了庭审全过程。庭审结束后,纷纷表示:对此次庭审印象深刻,通过“零距离”接受了一堂警示教育课,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严守职业底线,坚持廉洁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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