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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太湖县徐桥镇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8-01-24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18年1月23日下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太湖县徐桥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巡察组组长尹思放传达了市委书记魏晓明同志在市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反馈了巡察情况。巡察组副组长陈继平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敏丽代表县委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徐桥镇党委书记叶剑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反馈意见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徐桥镇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但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上,对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仍然有一定的差距。在党的领导方面:政治意识不强,领导责任弱化,支部作用缺位;在党的建设方面,主体责任没有落实,组织生活不够规范,袈裟党员影响恶劣;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执纪监督问责乏力,八项规定执行不硬,土地管理问题严重,工程建设乱象从生,财务管理严重失责。

反馈意见要求,徐桥镇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反腐败工作部署,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张敏丽提出,要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提升巡察整改的政治站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把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坚决履职尽责,从严从实抓好党的建设。

叶剑明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所有问题,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一是树牢“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察整改;二是突出从严从实,以“不贰过”决心全面抓好问题整改;三是加强标本兼治,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是着力改革创新,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市委第四巡察组联络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徐桥镇领导班子成员及村、镇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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