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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督察组到我县督察 县级巡察、纪检派驻机构“全覆盖”以及执纪审查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03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市纪委副书记王宜宏、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杨美华一行四人到我县督察县级巡察、纪检派驻机构“全覆盖”以及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县委书记程志翔、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敏丽参加座谈会并陪同督察。

座谈会上,王宜宏一行认真听取我县巡察、纪检派驻机构“全覆盖”情况以及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汇报,并实地查看县纪委有关执纪审查安全软、硬件设施,同时调阅了相关资料。

督察中,王宜宏充分肯定了太湖县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提出要积极谋划纪检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争取如期顺利完成纪检派驻机构“全覆盖”,并就做好当前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增强安全意识。坚持没有安全就没有执纪审查工作的底线意识,始终绷紧执纪审查安全这根弦,将执纪审查工作与执纪审查安全同部署、同要求。二要严格执行有关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制度。制度是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的保障,只有严格执行制度,才能确保执纪审查安全,要求执纪审查人员严格执行制度,不能有畏难畏责情绪。三要建立执纪审查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县纪委主要负责人、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以及审查组组长、安全员职责,并不定期检查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叶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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