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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02-22    发布来源:纪委宣传部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吴向东主持召开巡察组与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县房地产管理中心主任曹华锋、党支部书记张健见面会,传达了县委书记程志翔在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本次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吴向东作动员讲话,曹华锋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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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黄文进及其他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吴向东指出,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强化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二要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准确把握巡察“回头看”工作重点。三要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县委交办的光荣任务。

曹华锋表示,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巡察工作要求,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全力支持配合,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推动全县房地产管理事业迈上新台阶。

县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工作12个工作日。巡察期间(2月22日至3月9日)设有信访电话:0556-4177597;手机:15855636140(接受短信举报);邮政信箱:太湖县晋熙镇普贤路1号县政府一楼西侧县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46400。同时,在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339号太湖宾馆大门前左侧、太湖县晋熙镇法华路233号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大门左侧设置意见箱;在太湖县建设路339号太湖宾馆8205房间设信访接待窗口。

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房地产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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