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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10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7.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8.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9.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根据《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2020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太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筒称县纪委)由中国共产党太湖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湖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太湖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领导下,对县委全面负责。同时,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其监督。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领导下,县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监督推动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贵;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修改金县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太湖县纪委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属于本级预算

根据上述职责,县纪委县监14个内设机构4个巡察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组织部

(三)宣传部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

(五)信访室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

(七)第一至第纪检监察室

(八)案件审理室

(九)县委巡察办

(十)第一巡察组

(十一)第二巡察组

(十二)第三巡察组

县纪委监委机关总共编制数57个。实际在编人员51人,自聘人员4人。另设两个乡镇纪检监察协区,共抽调15人,该15名同志工资关系虽未转入,但其日常公务开支均由我委承担,而工资系统不能显示,办公经费无法预算。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我们将继续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两个维护”,树立“四个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完善监督执纪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夯实“两个责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上来。夯实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和要求,完善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和“一岗双责”,继续实行“两个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并加大对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力度。强化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正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抓住关键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对“公款吃喝”、党政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抓反复、反复抓,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责任追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三)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在审查调查工作上下功夫。持续开展“拍蝇”行动,坚决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尤其是对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进一步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合力。定期召开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整合公安、法院、检察院、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全县反腐败工作“一盘棋”,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抓好问题线索研判。组织信访、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问题线索排查、研判工作,全面分析掌握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依法依纪文明安全办案。强化文明安全办案意识教育,加强硬件建设,做到重政治、重人文,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四)扎实推进巡察工作

稳妥推进巡察全覆盖工作。按照《中共太湖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巡察工作任务。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从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情况报告审查和整改台账管理,全程监督。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甚至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问责。提升巡察工作水平。加强对巡察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从材料清单、谈话提纲、核查方法等着手,不断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水平和能力。

(五)注重教育警示,严防重点领域和基层腐败

加强警示教育。深化“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三严三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擦亮监督“探头”。各乡镇纪委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要主动作为,把监督触角向重点领域延伸、向基层延伸,聚焦工程建设、民生工程、征地拆迁、危房改造、低保金发放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探头”作用。要深入推进巡察全覆盖,在着力发现相关问题的同时,多方面听取群众的反映,接受问题举报。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的全程监督机制,针对每个程序、每个环节细化监督措施,把好工程建设招投标、工程建设、工程验收等环节的廉洁风险关,严防民生资金“跑冒漏滴”,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六)强化担当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推进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学海安、问安庆、思太湖,开展“聚焦高质量 争当排头兵”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网上知识测试等活动,为高质量发展凝人心、聚合力。完善考核机制。把目标导向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引导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干事创业,不当“太平官”,不做干事创业的“看客”。用好问责利器。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治力度,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严格问责。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正能量。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履职担当,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48.867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8.8673万元;按资金年度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814.8921万元,占8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311万元,占6.2%;卫生健康支出27.6708万元,占2.9%;农林水事务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4.2733万元,占4.7%。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8.8673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115.5473万元,增长12.18%,增长原因主要一是2020增加了纪律审查和巡视巡察工作预算;二是强化了办案程序,增强了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开支;三是增加了在岗不在编增人员增资及社保公积金基数的调整增加了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814.8921万元,占8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311万元,占6.2%;卫生健康支出27.6708万元,占2.9%;农林水事务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4.2733万元,占4.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187.8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85.94万元,下降46%,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级科目调整(2020年将公务用车购置列入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638.8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44万元,增长35%,增长原因主要一是2020增加了纪律审查和巡视巡察工作预算;二是强化了办案程序,增强了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开支;三是增加了在岗不在编增人员增资及社保公积金基数的调整增加了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大案要案查处(项)2020年预算5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0.00万元,下降44%,下降原因主要是压缩开支,减少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纪律审查费(项)2020年预算10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巡察专项经费(项)2020年预算10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作风督查(项)2020年预算2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0.988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59.03万元,2019年预算增加3.91万元,增长0.066%,增长原因主要一是2020增加人员;二是社保基数的调整增加了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23.9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98万元,增长12.43%,增长原因主要一是2020年将增加人员;二是社保基数的调整增加了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3.6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69万元,增长18.69%,增长原因主要一是2020人员增加;二是社保基数的调整增加了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44.2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27万元,增长25.46%,增长原因主要一是2020增加人员;二是公积金基数的调整增加了支出。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8.8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50.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87.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给、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太湖县纪委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收支总预算948.867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收入预算948.8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8.8673万元,占100%,比2019年预算增加115.5473万元,增长12.18%增长原因主要一是2020增加了纪律审查和巡视巡察工作预算;二是强化了办案程序,增强了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开支;三是增加了在岗不在编增人员增资及社保公积金基数的调整增加了支出。

八、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支出预算948.8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8.8673万元,占100%,比2019年预算增加115.5473万元,增长12.18%增长原因主要一是2020增加了纪律审查和巡视巡察工作预算;二是强化了办案程序,增强了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开支;三是增加了在岗不在编增人员增资及社保公积金基数的调整增加了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8.89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纪委、监委、巡察办办公区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日常运转办公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太湖县纪委办2020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太湖县纪委办各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太湖县纪委办有巡察专项经费、作风督查、办公场所租赁、办案支出、 纪律审查费5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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