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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政府平台公司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0-04-01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3月31日上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政府平台公司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朱结华代表巡察组分别向县政府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大普主持会议并就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提出要求,县发投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华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4日至11月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政府平台公司开展了巡察。

朱结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县政府平台公司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平台公司的投资、融资功能,在县政府投融资加快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集体议事决策执行不严、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等。

朱结华提出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加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三是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

 汪大普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政府平台公司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迅速行动,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要加强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统筹工作,将发投公司做大做强,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黄华表示,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二是聚焦问题,担当作为,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三要统筹结合,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实效性。

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卢秀坤及相关成员,县政府平台公司全体职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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