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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 第八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1-20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8日至3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统计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5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照单全收,多措并举落实整改 

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统计事业发展。 

(一)迅速行动,形成共识。接收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所在,深刻查找原因,会议提出“照单全收、坚决整改”、“逐条梳理、专项落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位”三原则,逐条对问题进行了梳理研究,并提出专项整改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金运保同志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整改落实,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2019年5月24日成立以金运保同志为组长,章施恩、曹四新、王桂如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整改要求,列出整改人员、整改责任、整改清单。5月30日前完成制订《中共太湖县统计局党组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明确了完成时限。6月3日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分析,剖析原因,局班子及成员做巡察整改对照检查。 

(三)分类实施,扎实整改。明确整改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逐项抓落实,实施分类推进,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凡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立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未能解决的,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具体措施,采取有效办法解决,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统筹推进,跟踪督办。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跟踪问效,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提升和作风转变的有力抓手。 

二、严格要求,周密部署持续整改

一是坚决全面整改。落实巡察整改是政治责任,也是政治纪律。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反思,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立行立改。端正态度,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逐条梳理分析,逐项细化任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在今年8月中旬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多措并举,举一反三,完善制度。 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让整改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三、认真工作,积极行动完成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6个方面10类12个具体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61条,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共挽回经济损失41904元,建立健全制度20项,追责问责14人次,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有欠缺

(1)针对“2013-2016年党组会仅召开1次”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在从严治党、法治建设、深化体制改革、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第四次经济普查、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工作方面,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依法统计工作职责,将其纳入党组会议内容,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二是强化自我完善功能。局党组对自身工作进行自查、自检、反思,发现不足,逐步改进。坚持党组议事会每月或每季召开一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讨论。三是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调整党组成员分工,坚持所有工作都有党组成员分管,重点工作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强化领导职能。四是不断强化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增强班子整体合力。在2019年3-8月度召开党组会议10次并完善记录,发文9件,逐渐落实、强化、完善党组工作。

针对“党组2018年没有及时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的问题。一是在今年4、5月份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题活动。宣传学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及时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组织职工进行问卷调查、知识测试,张贴宣传画,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30人次。二是在5月27日局职工会上,传达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培训会内容。学会正确研判形势,始终保持政治清醒,提高责任担当意识,以办案、打伞、断财、治乱为重点,做好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三是我局摸排上报涉黑涉恶线索1条。

针对“用班子扩大会议代替党组会”的问题。一是强化党的意识。局党组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出发,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规矩意识。制订《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制度,在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方面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明确党组分工。大额度资金使用纳入党组会议内容,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三是明确党组分工。通过局党组发文《关于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工作调整分工的通知》(太统组〔2019〕5号),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四是规范会议召开。对需乡镇和部门参加的会议严格按县委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对局党组等局内会议,出台《会议制度》,严格区分,专人记录,明确职责,落实分工,会议记录簿专设。

针对“局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一竿子到底,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通过局党组会议明确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二是严格按照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湖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太政办发〔2015〕23号)精神,根据三定方案配置二级机构负责人,充分发挥其作用。三是进一步明确二级机构负责人的具体职责,对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2.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

(2)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全面,规定动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积极补课,认真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知识测试、上党课等形式,开展党内集中思想教育活动。二是局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开展“坚持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研讨会,“晒家训亮家风扬美德”专题活动,观看《家风》记录片。三是集体给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四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前往渡江战役纪念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等系列活动。五是严格追责问责。6月24日局党组对三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3)针对“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少”的问题。一是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重新调整了分管领导,明确由党组成员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了新闻发言人和学习秘书。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建设。修订完善了《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统计分析、信息奖励暂行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与意识形态相关的工作制度。三是切实加强意识形态教育。今年3-8月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党组会议12次,党支部会议8次,支委会6次。四是约谈相关责任人。6月24日局党组约谈支部三位委员。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4.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4)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度。重新修订《县统计局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局党组、局支部的责任,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意识,明确局党组是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局机关党建工作负全责。二是严格程序,规范支部换届工作。局党支部书记已经过组织程序,由班子成员王桂如副局长担任,现已落实到位。三是约谈相关责任人。局党组约谈了纪检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5)针对“‘三会一课’、‘两会一评’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按时开展党员评议,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两会一评”“主题党日”和党费收缴制度,做到活动有开展、有记录。三是定期召开会议,落实到位。5-8月份共召开支委会4次,支部会和党员大会6次。

(6)针对“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严格程序,规范支部换届工作。经支委会研究,推荐党组成员王桂如同志为支部书记候选人。经支部大会选举并报县直工委同意,由王桂如同志担任支部书记,并由章学铭同志代表上一届支部做工作报告。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5.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

(7)针对“2013年重复发放先进单位奖38000元”问题。一是规范津补贴发放。严格按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有关规定发放津补贴,不乱开口子,对于重复发放的38000元奖金已于6月14日全部清退完毕。二是严格追责问责。6月25日针对“2013年重复发放先进单位奖38000元”问题对当年财务分管领导叶晓明、会计人员余芳进行诫勉谈话,再次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纪意识,不折不扣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单位财务管理。

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实施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四单合一”要求申报审批。二是坚决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财务自查,未发现其他违规情形。

针对“‘三公经费’超预算”的问题。一是制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自2016年7月至现在,本局财务自查未发现违规情形。三是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控制非必要性公务用车和招待,规范批报手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6.工作作风不严实

(8)针对“中央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强化局党组工作作风。2019年7月26日认真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议事规则》,解决思想“总开关”问题。二是修订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重大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后实施。

针对“2018年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用半年工作总结代替全年工作总结”的问题。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每月组织职工进村入户走访帮扶户,加大对帮扶村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安排一名党组成员驻村担任扶贫工作副队长,在“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中组织了一个扶贫工作专班。二是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所有事关脱贫攻坚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都传达到脱贫攻坚联络员,使其知晓所有工作内容,同时明确联络员职责,完善相关档案,对脱贫攻坚卷宗资料进行规范整理。三是2019年6月24日对脱贫攻坚联络员进行约谈。

针对“部分会议记录内容简单。部分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年度内容基本雷同”的问题。一是制订《会议制度》。规定专人记录,明确职责分工,会议记录簿专设。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记录能力。三是利用党组会和民主生活会等机会学习述责述廉有关要求,对述责述廉报告年度内容基本雷同的部分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和批评,提高对述责述廉工作重要性认识,确保不再发生此类现象。

针对“统计执法工作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各乡镇、各企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统计基层基础“三个规范”》进行学习,同时《统计法》进入县委党校讲堂。二是加强培训,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考试,有4人次参加培训,1人获得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三是规范统计执法机构。进一步深化统计改革,争取设立专门统计执法机构,已于2018年9月向县委申请设立统计执法专业机构,按要求配备统计执法专业人员。目前县委明确按全市统一部署进行设立。四是由于目前尚未设立统计执法专业机构,统计执法专业人员尚未配备到位,因无统计执法权限,对已反馈执法统计工作中存在的案卷、文书、签名等所存在问题暂行搁置,待条件成熟时进行梳理、排查,再行规范整改,完善制度。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7.日常监督不够严格

(9)针对“纪律教育不严”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加强对党员监督管理,加强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二是建章立制,将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签订了《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础知识100题》测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了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及不参与赌博、拒绝邪教、拒绝酒驾醉驾座谈会,观看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片,进行拒绝酒驾醉驾教育,签订了相关承诺书。三是对党员干部进行纪律教育。6月21日党支部开展“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研讨;7月26日局党组、中心组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学习、研讨、交流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四是加强“四风”建设。开展了“晒家训亮家风扬美德”专题活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做到对党忠诚,自觉接受党规党纪的规范约束。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8.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0)针对“2013-2018年党组未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调整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亲自抓、负总责,落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二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书》,并严格监督执行。三是深化“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深入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学习、研讨、交流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形成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每年召开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不少于两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确保工作到位。

9.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11)针对“财务报销无明细清单,缺少相关附件”的问题。一是严格财经纪律,重新修订《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签字审核把关责任,财务报销及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严格会议召开,业务会议由局党组同意后召开,全县性会议按规定程序请示后召开,严格实行参会人员签名制度。

针对“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的问题。一是会计人员对未及时入账的固定资产办理入账,出纳月库存现金严格执行县财政规定限额。二是巡察发现该问题后第一时间将超额备用金部分交存单位帐户。三是局党组对会计和出纳进行了约谈。

针对“往来款项长期未结算,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住房公积金及公费医疗费已结算,已收回少扣公积金3904元。三是出纳人员非税收入及时缴库,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发生。四是6月25日,局分管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0.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

(12)针对“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变更工程预算没有通过会议讨论,支付工程款没有按合同约定预留5%质保金”的问题。一是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对2017年局办公楼维修工程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该项目涉及县政府办、县统计局、原县民宗局三个单位共同实施,工程总造价20多万元,由统计局牵头,现已近两年,未发现明显工程质量问题。以此为鉴,今后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规范操作。二是约谈相关责任人。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于6月25日对分管领导、经办人员进行约谈。

四、建章立制,完善巩固整改成效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建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加快推动我县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太湖县统计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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