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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1-20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5日至3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直工委开展了巡察,2019年5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直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讲政治的体现。县委第二巡察组5月22日向县直工委反馈巡察意见后,县直工委高度重视,当晚即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5月26日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认真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识到县直工委应突出政治机关的鲜明特色,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加端正的态度,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责任担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经专题研究,县直工委成立了由工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分别主动认领了整改任务,集体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职责,并建立整改台账,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时限,提出了整改要求,严肃整改纪律。对县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6类10项23个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说立行、及时整改落实;对于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明确阶段性措施,争取上级支持,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二、突出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县委巡察组反馈的6类10项23个问题,共制定了整改措施61项,已完成整改问题20个,基本完成2个,正在推进1个,追责问责9人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6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履行领导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职责不到位

(1)针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审核验收工作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5月26日工委主要负责人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二是6月24日召开相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会议,责令27个基层党组织上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三是7月27日召开工委会议,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研究决定27个党组织符合达标条件,同意达标。

(2)针对“‘一月一提示,一季一督查’工作机制未落实”的问题。一是继续实行“月提示清单”工作机制,目前已发提示清单五期,已覆盖到2019年12月份。二是根据县“两办”规范督查考核的要求,县直工委已就发展党员谈话、参加会议等随机到所属党组织进行督查,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并指导整改,目前已督查党组织60余个。三是对尚未接受督查的党组织及未达标党组织,年内做到全覆盖,将于11月份进行专项督查,并予以通报。

(3)针对“督查跟踪问效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分管书记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二是对4个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已督促整改到位。三是举一反三,形成对所属党组织随机督查调研制度,目前已对60%以上的已达标党组织进行了督查指导暨“回头看”,年内做到全覆盖。

(4)针对“基层党组织换届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分管负责人在6月28日班子会上作了检查。二是今年已提醒党组织按期换届4次,目前,除个别党组织办理了延期换届手续外,县直工委直属党组织4家都已按期换届。三是对直属党组织换届选举派员指导,目前,县直工委对4个直属党组织换届都派员参与督促指导,其次,把换届选举的“两报告两批复”重点内容格式化,便于指导操作和审核把关。

(5)针对“党费收缴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健全党费收缴管理机制,建立了《县直工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二是已整理了2016年以来每年核定党费及收缴情况,核定了2019年度应缴党费为96.6872万元,设立收缴台账,上半年已上缴党费41.3876万元。三是对8个党组织未及时足额上缴党费予以纠正,共收取2.52769万元。四是完善了2016年以来党费管理人员的交接手续。

2.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规范

(6)针对“机关办公会代替工委会议研究大额资金使用”的问题。一是6月24日召开党工委会议,修改完善了《县直工委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今年研究“三重一大”事项6次,其中大额资金3次、用人和分工3次,在会议规格、会议程序、“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上都予以规范。

(7)针对“人事工作不严肃,存在先使用后研究”的问题。一是建立了《县直工委人事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对借用人员的管理要求,严明了用人条件与相关手续。二是已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对工委所有人员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工作职责。

(五)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理论学习不深入

(8)针对“党的基础知识掌握不全面”的问题。一是改进学习方法,突出学习牵头人的职责,对学习内容先学深学,集体学习时,做到了不照本宣科,马虎了事,做到了有讲稿,有认识,有事例,真正达到入脑入心。二是利用好“在线学习”“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目前县直工委“在线学习”全部完成全年任务,“学习强国”总分达24070分(4人)。三是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目前已被县委宣传部授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称号。

4.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

(9)针对“2018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国防教育等10项内容未落实”的问题。一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2019年度机关党建考核重要内容。二是根据上级部署及时更新学习内容,增加对政治理论的学习,突出工委机关的政治属性,目前县直工委已经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习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三是本年度已集中学习10次,3名中心组成员相互查看了记录。

(五)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

(10)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6月21日的支部党员大会上支部书记作了深刻的对照检查。二是严格党课频次和内容,目前,县直工委已上党课4次,其中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到扶贫村上脱贫攻坚党课一次,工委书记上意识形态党课一次,集体收看电教片《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解读党课一次,工委副书记、支部书记解读习近平在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党课一次。三是规范了“三会一课”的记录资料,支部书记对每次的记录资料进行审阅。

(11)针对“补选支委工作程序不严谨”的问题。一是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二是于6月21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严格按照补选工作程序,做好了补选工作。三是支部书记对会议记录进行了审阅,确保记录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五)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6.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12)针对“违规转移公务接待费”的问题。一是于6月24日召开党工委会议,再次集体学习了县纪委太纪发[2019]4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通知》、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二是结合单位实际修改了《县直工委公务接待制度》。

(13)针对“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四单合一’制度”的问题。一是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在5月26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二是再次认真学习了县纪委、县财政局有关公务接待费报销规定和要求。三是研究制定了《县直工委财务管理制度》。

7.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4)针对“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多次会议强调了工作纪律教育,明确了职工去向牌的管理职责。二是6月26日县直纪检监察工委书记约谈了违纪人员,并责令其写出了深刻检查,引以为戒。

(15)针对“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敷衍应付”的问题。一是县直工委负责人在5月26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二是6月26日工委主要负责人约谈了纪检监察工委负责人。三是形成朴实、简练的文风,重要文件必须互审、集体讨论决定再签发。四是对本年形成的计划、报告、总结等进行了梳理,不存在类似问题,今后引以为戒。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8.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6)针对“财务岗位人员安排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县直工委财务管理制度》。二是经7月27日工委会议研究,落实了财务会计人员。

(17)针对“财务工作不严实”的问题。一是经7月27日工委会议研究,落实了财务会计人员。二是在财政局人员指导帮助下,把电算化系统中财务主管、会计及相关帐目都做了调整。

9.审核监督不到位

(18)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的问题。一是于6月24日召开党工委会议,制定了《县直工委资产管理制度》。二是明确会计为资产管理人员,在财政局人员指导帮助下已将50110元办公设备入账。

(19)针对“工会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于6月24日召开党工委会议,组织学习了《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二是目前县直工委工会费使用有两笔,账目规范。

(20)针对“往来款项长期未结算”的问题。一是于6月30日前已结清公车平台往来款6116.19元,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帮助下,支付了2013年前应付义务兵优待金5600元。二是请财政局业务骨干对工委财务人员财务主管进行了指导帮助。

(21)针对“财务支出附件不全”的问题。一是财务人员已向商家索取证明,做出说明,完善了相关手续,并引以为戒。二是财务人员及财务主管再次学习了财务支出有关规定。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0.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一岗双责”执行不力

(22)针对“支持纪工委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经积极争取支持,县委在机构改革时已增加县直工委2个编制,待人员到位后,立即充实纪检监察工委班子。二是待增加编制的人员到位后,立即调整纪检监察工委书记部分分工,使其更能聚焦主业主责。三是县直纪检监察工委在相关部门纪检监察人员的配合下,已自办案件2起,处分2人。

(23)针对“开展警示教育不力”的问题。一是针对2016年以来的17起违法违纪案件,相关单位党组织都已进行了通报,开展了警示教育。二是将开展警示教育纳入机关党建考核内容,提升“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效果。

三、坚持借势发力,运用整改成果促进工作

目前,县直工委的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这与组织的要求,与县直工委承担的抓好县直机关党建重任的要求还是远远不够的,经多次工委会议研究,县直工委将继续按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县委巡察组的要求,加深认识,借势发力,深入整改,长期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更好地把工委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深化整改工作。县直工委将对已经整改的问题,经常“回头看”,坚决做到改彻底,不贰过;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创造条件,创新方式,及时跟进,坚决整改到位。

(二)建立长效机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县直工委将进一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并深挖思想根源,建立或完善相关制度,在制度的落地见效、长期坚持上下功夫,从而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三)推动各项工作。通过本次被巡察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县直工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与政治能力,坚决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借势发力,担当起领导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责,督促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的主体责任,指导县直各机关党组织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使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能切实做到“走在前,做表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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