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纪检监察网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本级巡察工作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刘畈乡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9-09-23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88881e7540e3963e897f4c589a0867f82aba_副本.jpg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9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刘畈乡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周显主持召开向刘畈乡党委书记蒋志才的反馈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程志翔在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出席向刘畈乡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巡察组组长吴向东代表巡察组分别向刘畈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蒋志才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7月4日至8月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刘畈乡及所辖清平村、刘畈村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脱贫攻坚“四个落实”情况,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从严从实开展了巡察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五人小组”会议报告了巡察情况。

吴向东指出,刘畈乡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刘畈实际情况,在加强党的建设,传承红色基因、打造绿色刘畈、净化社会风气等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精准扶贫工作部署有差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扎实,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文明创建工作力度不够。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形式主义禁而未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动监督意识不强;法纪教育开展不够有力,工程项目和“小微”权力监管不到位,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县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吴向东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三要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加强监督制约,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有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发展。

周显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二是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三是运用巡察整改成效,着力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蒋志才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照单全收。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对巡察工作的认识;二是强化政治责任,切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三是强化政治自觉,切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四是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刘畈乡稳定和发展重任,推进刘畈高质量发展。

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吴杨松及巡察组相关成员,刘畈乡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职工、各村两委和乡直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主办单位:中共太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太湖县监察委员会    皖ICP备17027370号-1
地址: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  联系电话:0556-4162252  技术运营:一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