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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北中镇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9-09-20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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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9月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北中镇及所辖元畈村、罗山村、浮坵村、望天村、明珠村、玉珠村、花冲村、马嘶村反馈巡察情况。县监委委员程建宏主持召开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姚礼汉的反馈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程志翔在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出席向北中镇党委领导班子反馈大会,并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张菁菁分别向北中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北中镇党委书记姚礼汉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大会并作表态发言。

5月27日至7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北中镇及所辖元畈村、罗山村、浮坵村、望天村、明珠村、玉珠村、花冲村、马嘶村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揭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脱贫攻坚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

张菁菁指出,北中镇党委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北中镇实际情况,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脱贫攻坚、民生工程、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中均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作用发挥有欠缺,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不够坚决,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三会一课”“两会一评”制度执行不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党务基础工作有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形式主义一定程度存在。纪律建设有待加强,执纪监督抓早抓小不够。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有待加强,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混乱。同时,对巡察期间反映的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巡察组将移交有关方面处理。

张菁菁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要抓实党建工作,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三要强化责任担当,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四要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程建宏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二是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三是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促进经济全面发展。

姚礼汉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全盘接受,镇党委政府将认真总结、深刻反思,以此次巡察反馈为契机,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来抓好问题整改以促进北中镇各项年度目标工作任务的落实。一要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以“严细实”作风扎实开展问题整改;三要全力加强巡察成果运用转化;四要严肃政治纪律,全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聚焦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重点领域、重大事项,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陈俊及巡察组相关同志,北中镇领导班子及其他科级干部,近三年退休的科级领导干部,镇纪委班子成员,元畈村、浮坵村、花冲村、罗山村、马嘶村、望天村、玉珠村、明珠村“两委”成员,其他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镇直单位负责人,镇机关其他在职干部职工,县级及以上“两代表一委员”和在当地有影响的民营企业法人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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