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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水利局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7-18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8日至10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1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从突出党的领导的政治高度、抓住党的建设的政治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位上,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重要性。这次巡察是对县水利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一次全面体检,体现了县委对水利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水利人的关心爱护,对提高水利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起到了积极作用。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的要求上来,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务实的作风,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努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我们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成效,着力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2月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当天晚上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统一思想,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开展整改工作,水利局党组于2019年2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围绕反馈的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六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为17个具体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了62条具体整改措施,将任务分解细化,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股室)和责任人,倒排时间进行整改。

2月15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动员会,局机关全体职工、局属单位负责人、各乡镇水利站负责人参加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各单位必须对照整改方案,一一对应,条条对照,做到每个问题都有安排部署,每个举措都要具体抓好,每个任务都必须实现,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三)坚持以上率下,注重整改实效。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成员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局党组坚持每周五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随时掌握整改情况,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1项1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约谈21人次,挽回经济损失53875.33元,建立健全制度9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针对“党组会议研究事项执行不彻底”的问题。一是深化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2019年局党组中心组等各类集中学习7次,召开党组会议8次;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组织职工学习。2月11日,新年上班第一天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水利工作等会议精神,2月23日组织水利系统二级机构负责人集中学习中央1号文件和全县三干会议精神,3月26日又组织机关党员进行了集中学习;三是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凡是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2018年度农村饮水工程管养经费安排问题,由分管领导提出初步意见,2019年3月8日党组会议研究审定;2018年度水利系统考核评选先进以及人事考察事项中,严格按照班子成员先发表个人意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的程序执行。

针对“基层水利站人员配备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一是江塘乡水利站超编配备人员已退休,新仓镇水利站超编配备人员已调整岗位;二是编制完成并上报水利局“三定”规定初稿,加强人才梯次配置,科学谋划人员、岗位、编制配备,强化业务的“传帮带”;三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落实了大石、刘畈等水利站必须的办公场所、设施,县编办批准我局今年新招录公务员1名,逐步解决人才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

2.重点工作推进有差距

针对“水利基础设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重建轻管”的问题。一是加强春节后工程复工监管,开展了工程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督查,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严格管控项目准入、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二是加强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的建后管理技术指导,督促受益主体建立完善良性运行管护机制,巩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3月7日县农建办与徐桥、大石、晋熙等有关乡镇进行了对接,落实管护措施,明确管护人员,保障经费,制订管理制度;三是提请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同意设立村级水管员公益岗位,解决工程没人管问题,县财政按照每个农村人口每年5元的标准建立农村饮水工程管护基金,解决管理经费。

针对“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不严格,处罚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经认真核查,该案件为“非法装运砂石案”,由于办案人员疏忽,将案由定性为非法采砂案;二是局党组分管负责同志于2月21日约谈了水政监察大队相关办案人员,要求加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严格规范执法;三是对案情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应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集体讨论再决定处罚;四是加强学习培训,2019年2月21日分管领导组织大队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题为《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文书制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制度执行力。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

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动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局总支主要负责人分别在2月25日召开的局党组民主生活会、3月3日召开的局总支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制定了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县委有关决策部署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2019年2月份以来,共组织各类集中学习、培训4次,参加学习培训76人次;三是加强对学习的督查,局总支对各支部进行不定期抽查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对学习不认真的党员干部,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四是各党支部集中开展党章党规学习并长期坚持,3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党章党规知识测试。

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一是督促各党支部建立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3月份结合年度考核对各支部理论学习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二是结合“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和脱贫攻坚巡视整改,积极组织参加县开展的学习教育等主题活动,强化学习成果转化应用;三是组织各党支部集中开展党章党规学习和时事政策学习,进一步熟悉国家扶贫政策。3月8日,组织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暨“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知识测试,3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党章党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扶贫相关政策的应知应会内容学习、测试。

4.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严

针对“局党组2017年没有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问题。一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明确了分管领导,明确办公室负责人为新闻发言人、学习秘书,制定了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二是对前期学习签到、学习记录进行了整改,进一步规范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确保学习效果;三是制定了2019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五是局党组、总支主要负责人在2018年度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局总支组织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

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在2月25日召开的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反思,作对照检查;二是局党组书记于3月1日约谈了各党支部书记,要求各党支部要强化党建工作主责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持之以恒、从严从实抓好党建,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进一步落实党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党建工作纳入水利系统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四是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两会一评”制度落实情况督查,要求各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各党支部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工委要求,在3月份先后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局党组成员到所联系支部加强指导;五是对2016~2017年度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未足额缴纳的全部补缴到位上缴县直工委,合计补缴党费2114元。其中:局机关支部补缴1391元,花凉亭灌区太湖县管理所支部补缴270元,方洲水库管理所支部补缴293元,水政监察大队支部补缴160元,并将补缴情况按规定进行了公示。

6.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针对“党支部采用举手表决方式替代投票”的问题。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对2013年以来的党员发展、支部选举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针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引以为戒;二是局党组分管负责同志约谈了方洲水库管理所和花凉亭灌区太湖县管理所党支部书记。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

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责令水政监察大队对公务接待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做出情况说明,约谈了当事人,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四单合一”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二是对水政监察大队列入水毁修复项目的7296元业务就餐费进行了会计科目调整,将原列支在水毁修复科目中的业务就餐费7296元冲回,冲减单位盈余,增加非财政补助结转水毁经费。

针对“单位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的问题。一是对水利局机关2016~2017年支付的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26553元,责成局财务股详细的核查,对个人负担的部分列出了明细表,已全部由个人补缴到局机关账户;二是对2015~2017年支付的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失业保险9302.5元,我局及时与社保部门联系,调出个人应负担的明细清单,根据清单明细表及时全部由个人补缴到局机关账户;三是对水政监察大队2013~2017年支付的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合计17409.49元,已全部由个人补缴并上缴水利局机关账户;四是对新仓自来水厂2017年违规报销的职工商业保险费用6000元,经核查,新仓自来水厂为降低职工野外、夜间作业人身伤害风险,2017年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11人是水厂临时聘用合同工人,4人是水利站从事乡镇供水的职工,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财经〔2004〕88号)中第三条规定购保的险种仅限于旨在风险补偿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新仓自来水厂为职工购买的险种是人身意外伤害险,不属于盈利性商业保险,我们根据有关规定规范财务核算与管理;五是对老城水厂违规报销的职工商业保险费用300元,已经由职工个人退回上缴水利局机关账户;六是局党组分管负责人约谈了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制度。

8.工作作风不严实

针对“局机关办文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分管负责人约谈了办公室负责人,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文件办理水平,以严谨务实的作风抓好办公室各项工作;二是规范文件办理流程,严格按照股室拟稿、股室负责人核稿、分管领导会签、主要负责人签发的程序进行文稿审签,并及时登记编号回档,切实提高办文质量。

针对“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责成相关人员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查局机关涉及3人,具体情况是:1人因与财政局约定早上8点去财政局办理有关财务业务,未到局办公室签到,1人上午上班前直接到巡察组办公点联系工作未签到,1人因前一天晚上单位值班(水利局是24小时值班单位),早上回家洗漱后8时10分签到。花凉亭灌区太湖县管理所涉及1人,因上班就在忙于业务工作,未及时到办公室签到;二是按照内部强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等制度,印制了水利局《请销假单》,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常严;三是加大对作风建设的督查力度,今年班子成员利用下基层调研及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商建议提案办理时机,采取不打招呼方式,到各单位督查暗访4次。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9.党员教育管理有差距

针对“局党组没有结合违纪违法问题开展纪律警示教育”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了5个支部书记,3月3日召开了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要求各支部书记要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着力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二是采取日常教育、提醒、约谈等方式,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警示,3月8日,结合召开“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动员大会,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三是安排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纪检监察联络工作,并对前期纪检案卷进行了规范整理。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0.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针对“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抓好分管股室及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推动管党治党工作层层落实;二是召开全系统专题会议,听取各单位汇报,认真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中共安徽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中共安庆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中共太湖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水利行业精神;三是班子成员自领责任,对问题进行全面剖析,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逐一开展廉政谈话,共谈话21人次,并将经常性谈话提醒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制度化,将工作责任压紧压实;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单位考核主要内容;五是认真执行干部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选拔用好管好干部,加强源头管控;六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了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内容基本雷同的2名班子成员,明确要求局班子成员今后务必按照规定撰写述责述廉报告。

11.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

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分管负责同志约谈了水政大队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督促水政大队完善了财务相关手续,按财务有关规定将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入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局党组分管负责人约谈了徐桥镇水利站负责人,要求严格财务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自来水厂非生产经营性费用;三是局党组分管负责人约谈了牛镇镇水利站负责人,牛镇镇水利站已按要求完善了财务手续,落实了会计和出纳;四是认真核查局机关2013~2017年公务用车2张加油卡及4张ETC卡的使用管理情况,县水利局原有2辆车ETC实际各为一张卡,与徽通卡绑定,专车专用,加油卡与车牌号码对应绑定。水利局二辆公车于2016年9月和驾驶人员同步移交到县公务用车平台统一管理,原ETC卡和2张加油卡同时作废,经查,公车移交后原卡未再发生费用;五是已实施了水利局机关自来水管网改造,将局机关办公用水与家属区住户用水进行了分割,2018年水费较上年大幅下降。

三、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

整改工作对促进全县水利事业发展、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水利氛围产生了积极影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整改结束后,我局将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四个意识”,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创新发展理念,不折不扣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继续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 

(二)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提高班子领导水平和服务水平,解决好水利局管党治党和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加大党务干部培养和党员教育管理力度,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更加突出。进一步研究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程序,着力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机制,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组织和思想保障。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全面从严管党治党。通过制度规范、监督检查、整改纠风,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问责,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毫不松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和执行,推动作风建设一以贯之、步步深入。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为干部成长发展提供良好平台,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四)聚焦中心工作,深化责任担当意识。围绕县委“1142”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十三五”各项水利目标圆满完成。一是围绕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为重点,聚焦全县67个贫困村,以解决全县存在饮水不安全人口1.98万人、进一步巩固提升12.2万人安全饮水问题为目标,全力打好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为全县高质量脱贫摘帽贡献水利力量;二是围绕水利长远发展,扎实推进东堰口水库工程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为水库按期蓄水奠定基础;继续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全面完成皖河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开工建设皖河综合整治项目(太湖县部分)、黑河新仓段堤防加固工程、冶溪河百里镇段防洪治理工程;三是围绕水利机制体制建设,加快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塘长制,提升河湖管理水平,推行河长制工作向小微水体全覆盖,以标准化建设引领河湖长制向纵深推进;四是抓好项目谋划工作,继续跟踪华阳河蓄滞洪区安全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谋划防洪抗旱改造提升、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项目,争取2条小流域综合治理水保工程开工建设;五是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科学调度,强化措施,确保防汛安全,确保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五)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果激发发展活力。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强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自身存在的管党治党不严、管理粗放等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电话:0556-4162357;地址:太湖县晋熙镇高坦路320号;邮编:246400;信箱:taihusl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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