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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水政监察大队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9-02-03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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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安排,近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水政监察大队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张菁菁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海平主持会议,县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叶胜生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8日至10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水政监察大队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查找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

张菁菁指出,县水政监察大队在开展水政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党建工作不到位,大队中心工作有欠缺。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不严格,工作作风不严实。纪律警示教育不够,执行财经制度不严。

张菁菁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县委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四是强化纪律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规矩底线意识。

叶胜生表示,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全面客观,对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一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二要抓好整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三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充分运用巡察成果,举一反三,扎实推进水政监察大队各项工作,促进水政执法迈上新台阶。

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陈俊及有关同志,水利局班子成员及驻农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县水政监察大队全体职工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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