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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0-09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7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情况

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议、8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推进整改落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直属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对反馈问题实行清单销号,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剖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按整改方案和时限逐项落实;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责任单位、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二、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强化理论学习。一是重新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加强集体研讨,第四季度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开展研讨,专题学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并研讨;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第一议题;四是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政策法规纳入2025年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半年学习一次。

2)抓实主题教育。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制定党总支“低保对象扩围”措施,并研究讨论;三是组织机关党支部18名党员开展“三问”交流研讨。

2.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一是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党组重新分工,明确分管办公室党组成员为意识形态工作分管负责人;三是召开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会暨2025年部署会,撰写《太湖县民政局党组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分析风险隐患并安排下步工作;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五是对2023年度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的党组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3.补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短板

4)规范老年人补贴政策落实。一是督促乡镇加强信息比对,排查高龄津贴漏发、错发问题,2024年补发35人,及时核减死亡对象,为到龄未申报人员发放津贴;二是加强特困对象动态管理,收回2020年以来14人违规领取的补助资金,追回违规补助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的通知》,2024年新增特困对象241人、核减281人,2025年截至目前新增34人、核减84人;四是强化部门协作,2024年通过安庆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办理核对1.77万户4.5万人次,2025年截至目前核对7212520人次;五是启动2024年度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项目,第三方机构已完成1283户入户调查;六是约谈保险公司并罚款,明确2024年度特困人员照料护理项目服务要求;七是联合保险公司开展保险项目培训;八是回访12件次相关信访案件,宣传护理保险理赔政策;九是推行政务公开,公示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

5)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一是为21名新增社会工作者发放以奖代补资金;二是配合社会工作部开展培训,按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移交业务;三是核实养老机构实际床位数200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166张,占比58%12月入住941人;四是完成晋阳花园、经纬汇通小区养老用房产权移交。

6)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监管。一是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回头看专项审计,追缴虚增资金,核减资金22万元,约谈相关责任人;二是落实居家养老服务监督管理制度,督促养老监督员抽查监管;三是将城区养老用房交由县慈善总会运营,指导第三方规范服务;四是核查村级养老服务站,联合乡镇指导开展为老活动。

4.强化社会救助工作指导督促

7)精准认定城乡低保对象。一是核减137名违规领取低保人员并追缴资金,乡镇纪委提醒谈话相关责任人;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的通知》,2024年新增低保1102人、核减1509人,2025年截至目前新增165人、核减253人;三是启动2024年度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第三方机构完成1283户入户调查并反馈存疑对象;四是组织召开社会救助重点工作推进会并开展业务培训;五是通过经济核对系统核查低保家庭收入财产,2024年核对1.77万户4.5万人次,2025年截至目前核对721户2520人次;六是按月公示救助对象,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8)严格落实残疾人“两补”发放政策。一是核减39名违规领取“两补”人员并追缴资金;二是联合县财政局、县残联出台2项相关通知,2024年12月-2025年3月,生活补贴新增76人、核减116人,护理补贴新增156人、核减185人;三是2024年11月、2025年2-3月,分赴多个乡镇入户走访并指导工作,2024年11月22日召开业务培训会议;四是协调县公安局等部门共享数据,动态核减不符合政策人员;五是按月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公示“两补”名单,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9)完善救助站管理。一是县救助管理站按制度开展街面巡查,结合专项行动增加巡查密度,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9日共救助419人次(站内359人次、站外60人次);二是建立健全救助物资管理制度,规范采购、领用、发放流程;三是安排办公室做好受赠物品登记、发放及监督工作。

5.加大殡葬改革推进力度

10)排查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一是联合多部门督查殡葬领域“活人墓”“硬化大墓”及超规墓穴;二是专项督查北中镇、弥陀镇等地,各乡镇已完成整改;三是完成市民政局督办的4个问题点整改销号。

11)规范公益性公墓运营管理。一是组织公墓开放日活动,目前入葬率为2.3%;二是结合绩效考核制定《太湖县乡镇公墓管理细则》;三是督查小池镇公墓,已完成杂草清除并安排专人监管。

12)优化殡仪管理服务。一是通过信息化项目验收并投入使用;二是开通96399短号专线;三是学习财务、岗位制度并开展培训;四是宣传生前契约等多元化服务。

6.严格社会组织管理

13)加大依法管理与执法监督力度。一是联合多部门检查4家校外培训机构,约谈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负责人;二是通报22个违规社会组织,函告业务主管单位,目前已注销5个、补检10个、撤销3个、责令整改4个;三是抽查14个社会组织(含4个连续三年未年检),未发现违规违法情况。

7.规范项目管理

14)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小池镇养老院主体工程完工,正推进装修;二是弥陀镇养老院办公楼主体工程完工,加快装修进度;三是定期督查,督促工程推进。

15)杜绝串通投标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招投标法律法规;二是县福利院2024年9月多次学习招投标法规,加强资质审查与监督;三是约谈相关责任人;四是后续招标中强化资质审查与监督。

8.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16)深入开展安全督查。一是2025年1-3月多次带队检查下属单位、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二是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三是聘请15名社会监督员参与养老服务监管;四是制定福利院院民出入制度,安排专人登记;五是清理楼道杂物,保障消防通道通畅;六是确保江塘乡养老服务中心视频监控正常运行,抽查全县养老机构监控情况;七是要求柏寿老年公寓厨房人员规范佩戴口罩。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7)扛起党组主体责任。一是党组重新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管与分管负责人;二是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制定廉政风险点排查表,开展全员自查与谈心谈话;四是组织各支部学习《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五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廉洁文化馆;六是党总支书记、机关支部书记分别上廉政党课,用违纪案例教育党员干部。

18)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分管负责人与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三是班子成员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四是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

19)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一是重新修订《太湖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二是召开党组会议邀请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10.严格财务制度执行与监管

20)严把财务支出关口。一是组织学习财务、岗位制度;二是提醒谈话相关人员,开展专项检查并整改5类问题;三是督促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建立财务规章制度;四是聘请第三方审计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及全县养老机构财务;五是出台《太湖县养老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财务管理;六是提醒谈话新仓镇相关责任人,减少现金交易;七是约谈徐桥镇相关人员,杜绝白条入账;八是要求全县养老机构加强资金监管,规范报账审批。

21)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一是督促徐桥镇及全县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二是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复发;三是修订《太湖县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1.改进工作作风

22)强化履职尽责。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二是对社会事务股负责人、福利院副院长进行提醒谈话;三是摸排全县散居困境儿童家庭信息,核实电话空号问题;四是约谈第三方机构负责人、召开业务培训会议、召开项目推进会并培训;五是多次抽查第三方机构电话回访业务,确保电话畅通、回访到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2.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3)严谨制定制度。重新修订《太湖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24)充分讨论重大事项。一是修订《太湖县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党组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

25)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一是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与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党组集体决策时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三是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

26)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党组重新分工,明确机关党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二是建立“党建+信访”工作机制;三是殡管中心党支部将书记述职报告列入支部学习计划,按节点落实。

13.严肃组织生活

27)规范组织生活会。一是机关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30余人参会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并上报结果。

14.夯实党建基础工作

28)完善党建台账与党费收缴机制。一是党支部建立党建标准化台账;二是2024年度机关党支部、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按月收缴党费并做好记录。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5.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29)深入谋划巡察整改。一是召开党组会部署整改,成立领导小组;二是研讨整改措施,制定方案;三是整改市委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反馈问题。

30)彻底整改反馈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总支、机关党支部按月开会;二是机关党支部书记用违纪案例教育党员干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

二是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整改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对已完成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

三是将巡察整改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各项工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以实际工作成绩体现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167224;邮政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法华路201号(邮编:246400);电子邮箱:thxwbgs@163.com

 

                                      中共太湖县民政局党组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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